【首先,先给大家看一下闪闪,新鲜出炉的~】
视频中的闪闪哼哧哼哧吐着舌头,尾巴摇啊摇,在和一根大骨头较劲。
只是,我一眼就看出来,这是一年前他们给我发过的视频。
这更加肯定了我的猜测!
【拍摄期间,虽然为保护剧组隐私不允许探班,但我方一直保持稳定的频率给纪寻真小姐发送闪闪的相关视频。】
他们放出了以往和我的聊天记录,并且在声明后面暗戳戳地表示:
他们请得起好的特效师,是我没有见识少见多怪。
最后,他们给我发了一封律师信。
评论区一下子就热闹了。
【打脸了吧!好爽!就喜欢这么刚的顾影帝!】
【坐等黑子全网道歉,请兑现你的承诺,别到时向网友哭穷说赔不起哦。】
【有一说一,感觉顾影帝做得够意思了,这女的就是个搅事精,别是对家派来的吧!】
我看了一下律师信。
他们***我的罪名是侵犯名誉权,而不是诽谤。
所以,不告我诽谤,到底是想好心放我一马,还是怕……告不赢呢?
但声明的最后一句话,引起了我的注意。
【不日我们将为纪寻真小姐举行狗狗归还仪式,将闪闪归还给她,届时将全程网络直播。】
我脑子有些蒙。
难道真的是我想多了?
他们并没有在戏中撞死闪闪?
否则,他们哪里来的底气呢?
这则声明一出,瞬间扭转了顾以寒的风评,不少粉丝涌进我的微博和私信,肆意谩骂。
【笑死,费那么大力气想黑顾影帝,结果鸡小姐瞬间被打脸了呢。】
【鸡小姐什么时候道歉?你一天不道歉,你的私信一天都别想安宁。】
【鸡小姐你够不够钱赔给顾影帝啊?别到时真的去做鸡了哦。】
瞬间爆满的私信和源源不断的消息提示,让我知道了什么叫作网络暴力。
我从电脑前起身环顾四周,向来热闹的家里此时一片死寂。
茶几下有一根咬了一半的小木棍,是闪闪的最爱,它最喜欢咬着木棍,把尾巴摇成螺旋桨,满眼期待让我陪它玩。
闪闪的小窝上盖着一条小毛毯,已经有些年头了,但却是闪闪最爱待的地方。
毛毯上还沾着闪闪的几根毛发,似乎是它存在过的证明。
我拈起几根毛发,紧紧地攥在手里。
如果,如果顾以寒真的把闪闪还给我。
网暴、道歉、赔款,这些我都愿意承担。
一切就只等归还仪式那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