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京圈大佬最乖巧的金丝雀。
总是对他情真意切,满怀爱意。
听说他出事那天,我连夜收拾东西,麻利跑路。
谁知道这竟然只是他设的一个局。
被抓回来那天,太子爷坐在上首,语气阴森:
「我本来是想设局诈出内鬼,没想到你比内鬼跑得还快。」
1
面上画的是清纯乖巧的妆,一身素色长裙更显得我温柔乖顺。
也就愈发与会所的灯红酒绿格格不入。
包厢门被推开,我拿出演技,粉墨登场。
一进去就直奔沙发正中的男人,握起他的手上下端详,语气着急:
「阿应,听说你不小心割破了手?」
我满眼都是急切和心疼,一副恨不得代他受过的样子。
演技过于浮夸,时应的兄弟都看不下去了,瘪嘴道:
「小姑娘,你再看一会儿,伤口就愈合了。」
哦,演过头了。
我露出几分娇嗔:「阿应的手可是要给我弹钢琴的,留一点疤我都舍不得。」
时应对我的撒娇十分受用,抬手把我搂在怀里。
时应是只手遮天的京圈大佬,而我则是他豢养的金丝雀。
也是在他身边留得最久、最乖巧的金丝雀。
我依靠在他怀里偷眼看他,不得不感慨时应确实有迷倒一众女人的资本。
包厢光怪陆离的灯光没有削减他的半分帅气,反而显得他鼻骨更加高挺,眉眼深邃,棱角分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