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沈雪结婚的第四年,她在外面养了一个艺术系的男大。
男生叫陈谨言,乖顺俊俏,是她喜欢的小狼狗类型。
这种类型的男生是她最喜欢的,所以她花了大价钱在外面雪藏。
这个男生,除了我以外,在她身边时间最长的人。
我们的共同好友都开始笑话我,有的更是阴阳怪气的警告我。
妻子出轨,叫我拿出一个男人的骨气来。
他们说,沈雪对那个陈谨言是真的上了心。
别到头来我人财两空。
第一次看见陈谨言是在去公司找沈雪的路上。
我的自行车和他的宝马发生剐蹭,我当时小腿痛到无法走路。
我给她一遍遍打去了电话,但是那边没接。
同样和我发生了剐蹭的少年,眼睛红红的在车里攥着手机打电话。
他一直在那边说话,他电话那头也有人安慰他。
我很羡慕他那个时候,虽然那个时候我们并不认识。
电话一直在通话中,后来被好心人送到医院一起包扎处理。
隔着屏风,我听见那边有个着急忙慌赶来的女朋友。
男生软软的开口,带着撒娇韵味,「雪姐,我不是故意的。」
「是他自己骑着个破自行车就撞上来的。」
明明不是的,今天是沈雪的生日,我亲手做了蛋糕,准备给她送到公司。
是那个男生开车打电话。
但是下一秒女生的声音却让我破防了,原来天底下真的有这么巧合的事情让我这个主人公遇见。
「好,我知道阿言不是故意的。」
「就是那个男人碰瓷,没关系,别怕,我让公司的律师去处理。」
这个声音真的让我的心在一刻间被伤的千疮百孔。
我爱了沈雪这么多年,一下子就听出来了。
我像木头人一样,浑浑噩噩的躺病床上哭 ,翻来覆去将我们这些年的回忆全都思考了个遍。
或许是因为情绪激动,我开始大量的流鼻血,吐血。
红米在病床上等再次醒来的时候,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。
医生告诉我,我可能活不到明年春天。
那一刻我心如死灰,轻轻的点了点头,说没关系。
我不怕死的,只是很疼很疼的,这种痛苦我怕自己熬不过去。
伤到了腿,所以我自己从医院租了一个轮椅。
自己推着走出医院时,风彻骨的冷。
我在想就这样吧,大不了以后疼到熬不下去了,再选哪种贵一点的安乐死。
这一晚,她没有回来。
腿受伤的这一个月,干啥都不方便,可无论是我打电话,还是发信息,她都不肯接。
后面我直接放弃了。
就这样吧,一个月,不回来就不回来了吧,没多少日子了。
我也开始辗转习惯轮椅,习惯家庭和医院两点一线。
从以前无所事事就盼着他回家的深闺妇男,成了病入膏肓的患者。
卡里没钱了,我只能亲自去公司找她。
当初沈雪用尽手段逼我们结婚,就已然断了我所有的后路。